【本報訊】在太子金都商場先後以4個不同名義提供婚禮服務的公司東主,涉收取19名新人共約16萬元後,違諾未提供花車及婚紗外景拍攝,店舖之後更關門,有受害人在facebook稱他為「金都黑店之神」公開劣行。東主被控19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控罪,裁判官指顧客群起上門追退款後,東主明知公司情況仍接受租賃巴士定金,裁定1項不當接受付款罪罪成,其餘18項在追款事件前的控罪則罪脫。
收款後無提供服務
被告湯啟文(57歲,圖)涉於前年2月至去年1月犯案。裁判官接納其公司本來運作正常,但遭人網上攻擊後,大量顧客於去年1月8日湧至要求退款,此突發事件使部份供應商拒提供服務,令公司周轉不靈。就追款事件前的18宗罪,被告要約提供服務或接受付款時,未必能預計最終不能提供服務;但在追款事件翌日,被告知悉公司情況仍收1,780元,及後失去聯絡,未盡一切努力協助事主,免責辯護遂不適用。
求情稱被告現從事中港婚紗貿易,月賺4萬元,因欠交勞工處罰款正被通緝。裁判官指本案若罰款不足夠,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並批准辯方就不成立的18項控罪申請訟費。
案件編號:WKCC84/17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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