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楊偉雄的公開信(公共政策顧問 李兆富) - 李兆富

給楊偉雄的公開信
(公共政策顧問 李兆富) - 李兆富

尊敬的楊偉雄局長:
客套話,不說了。局長閣下周三在立法會的答問環節中,發表政府對共享經濟的言論,同時表示:「若大多數人意見認為某法例不合時宜,應由有關當局詳細研究,並由社會公開討論,以探討有沒有理據及需要作出修例。」
楊局長,懇請閣下以開誠布公的態度,簡單解答以下兩條問題:
一,政府究竟有何具體指標,去判斷何謂「大多數人意見」?
二,政府可有計劃在可見將來就「不合時宜的法例」進行公眾諮詢及公開討論?
其實在香港經營的共享經濟的企業,不止一次表達願意配合政府倡議智慧城市及創新科技的發展,更加準備隨時參與任何形式的公開討論。然而,政府一直以必須絕對合乎法例規定為由,要求企業停下來,等待法規的進化。
楊局長閣下,在香港警察高調對網約車司機執法的一天,鄰近的深圳市就推出了網約車發牌規管的法例。也就在上個月,日本政府內閣也接納了立法規管在網上短期出租民居的建議;換言之,像Airbnb等的服務,在可見將來會有一定的合法地位。敢問楊局長,究竟政府要香港市民等待多久,才可以享受到要在其他城市才可以合法得到的服務?
香港一直行之有效的施政方針,並非今天那種以法治港的鐵腕手段。話說當年社會上有小販問題,政府最終提出發牌規管的策略,到後來更以公共街市和市場,進一步規範。又以今天合法的小巴和的士為例,當年也是向白牌車發牌進而逐步規管,由亂入治。
沒有人說網約車和網上短期出租住宅,完全不用規管,但是政府若然有誠意去倡導公眾討論現行政策的問題,也應該設下合理的底線。放諸四海皆準的一些原則,例如市場的競爭以及消費者權益,應該是首要的考慮,也是現政府的既定立場。按照這些原則去審視現在社會上這些被政策保護的行業,明顯可以見到政策有必要改變。
我想再強調,現在的問題,不是為創科而創科,我也不認為,為創科而創科是值得鼓勵的思維。創新科技的推展,最終也是為了促進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假如不同的共享經濟企業,能夠明確地以世界各地的例子說服公眾,它們的存在為社會創造價值,政府實在沒有理由不去檢討現行政策。
除非政府認為,保護既得利益者是更重要的政策原則。我相信有不少市民會覺得,政府在既得利益者的壓力下,在倡議政策改革時會有所避忌。不過,政府作為超然於市場的監管者和政策制訂者,最恰當的取態是扮演中立的裁判者角色。政府偏袒任何一方,都絕不公平,也會影響政府的權威。
社會要凝聚共識,的確需要時間,政府更應盡早啟動相關的公眾諮詢程序。回到最基本的問題,究竟政府有沒有誠意去為消費者利益着想?市民看在眼裏,是非自有公論。若然政府有其他的政策考慮,也可以在公眾諮詢時一併處理。
從務實的角度,政府實在沒有甚麼理由,要先入為主地否定共享經濟模式帶來的各種可能。就算政府要確保開放市場改革後,也要確保有一定的競爭,相關的行業也將會受現行的競爭法所規管。政府更沒有理由假設,開放改革讓更有競爭力的營商模式合法經營,會令市場出現壟斷。事實上,現在的市場才是因為政策而缺乏足夠競爭,而世界各地的實證也反映,在技術不斷推陳出新的情況下,難以出現所謂的斷壟市場狀況。
楊局長,你在上任時,社會曾對你有一點期望。現在是時候以行動說明,這個政府對消費者和市場競爭,是義無反顧的。

李兆富
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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