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結案陳詞首提改判非法集結

控方結案陳詞首提改判非法集結

【5男涉掟石】
【本報訊】旺角騷亂5男涉向警員掟石,被控3項暴動罪一案,昨在區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指其中兩名涉掟石的被告站在人群中,增示威人數,助長該次非法集結,首提出就算不確定他們有掟石,法官也應考慮改判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人律師反駁,被告目的是紀錄社運歷史非示威,現階段已再沒機會就非法集結抗辯,批評控方暗算。

辯方斥暗算

控方昨指被告楊子軒(18歲)及羅浩彥(20歲)手持玻璃樽,有影片顯示羅在1秒間,由手持一個樽變兩個樽,兩人的意圖肯定是與他人掟樽。涉掟石的陳紹鈞(48歲,圖)、孫君和(27歲)及連潤發(26歲)在影片中的衣着,與警方拘捕後的紀錄幾乎一樣。陳及孫站在示威人群中,有時更在前線,不會是單純旁觀者。
羅的代表大狀認為,羅位置附近有便利店,單憑片段無法確定他拿玻璃樽還是膠樽,他可以拿着飲用水。孫的律師直斥,控方開案時從沒提及可改判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現無法辯護,程序不公。陳的律師指出,陳拍攝的片段不偏頗,甚至在其他騷亂案被列作控方證物,他明顯是旁觀者。
案件編號:DCCC860/16
■記者歐陽聯發、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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