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0年六四前夕,支聯會於銅鑼灣時代廣場擺放民主女神像和天安門屠殺浮雕,被食環署票控,指其未取得「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不能在公眾地方展示物品。
非公眾娛樂場所 上訴得直
當時大批警員以鐵馬將支聯會成員包圍,再強行抬走並拘捕13名成員,其後被批評粗暴打壓和平悼念六四活動。
支聯會前常委李耀基其後被判無牌使用公眾娛樂場所罪成 。
他不服定罪上訴,終於5年後、即2015年才上訴得直,法官指該空地並非公眾娛樂場所,毋須領牌。
相關條例備受爭議,2011年立法會《2011年公眾娛樂場所(豁免)(修訂)令》小組委員會會議,有議員質疑條例下的「公眾娛樂」及「公眾娛樂場所」涵蓋範圍極廣,令政府有空間可以選擇性執法,變相打壓言論自由,曾建議收窄範圍。
會議上亦有議員質疑,各大學不時舉辦公眾講座,其演講場所應已符合相關消防及屋宇安全標準,是否仍須申領有關牌照;當時民政事務局回應指,根據條例,消防及樓宇安全標準只是其中一些須符合的發牌條件,建議各大學就場所申領永久牌照。
■記者趙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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