鏢場老闆非禮女客案覆核 判社服變囚兩年受害人鬆口氣:起碼公平啲

鏢場老闆非禮女客案覆核 判社服變囚兩年
受害人鬆口氣:起碼公平啲

【本報訊】飛鏢場老闆被控於兩年半前強姦不省人事的女客人,他承認較輕的非禮罪,獲輕判社會服務令,引起社會爭議。律政司認為法官犯錯,申請覆核判刑,上訴庭昨聆訊後撤銷原本判罰,改判被告李潤堅即時入獄兩年。受害人X早前哭訴判刑對她是二次傷害,昨日得悉改判後表示「鬆返口氣」,認為判刑彰顯公義,「起碼公平啲,佢坐監係最好嘅事」。
記者:勞東來 趙雅婷

律政司代表昨陳詞指,辯方早前求情的說法,違背被告李潤堅(34歲)承認的案情,原審法官錯誤接納求情,從而錯誤判刑。案情指X喝下由李提供的飲料後暈眩及失去意識,其後李隔着內褲非禮X。然而辯方的說法指,X起初未有拒絕李隔着內褲磨擦下體,當李想性交時X出手推開,李便即時停止。律政司指辯方意味X同意李的行為,與案情互相矛盾。

被告李潤堅

原審法官曾盛讚被告

律政司認為判刑應具阻嚇性,以向社會發放正確訊息,建議判監15至30個月。辯方回應指,X曾用粗口拒絕李的行為,又記得遭李觸碰腰和胸部,她初時明顯尚有意識。上訴庭3名法官聽畢陳詞後短暫商議,再開庭時請旁聽席上的李步入犯人欄,宣佈改判李即時入獄兩年,判決理由擇日頒佈。李原被判240小時社服令,已經完成136小時。
X昨回應判決指鬆一口氣,但仍未走出陰霾。她現時定期約見臨床心理學家,每隔兩、三日便憶起事件致失眠,「件事好似永遠都唔會完咁」。X說昨日的判刑令她「見返啲希望」,但此刻判刑已不重要,「希望自己快啲好番」。X又指男友樂見被告「始終有報應」,母親亦對判決感開心,第一時間致電她。
李於去年9月21日認罪,10月18日獲判社服令。案件當時由暫委法官馬永新審理,他指X得悉李欲承認較輕的非禮罪時,只說一切交由律政司決定,故認為X沒長期創傷。法官又因控方事隔兩年仍未索取創傷評估報告,拒絕主動索閱報告。惟判刑時控方呈上X的心理報告,提到X患上創傷後遺症,法官遂為之前的評論道歉。
李於2011年開始玩飛鏢,翌年參賽獲獎,並曾於日本及台灣等地出賽。原審法官指李品格良好,工作勤奮,在飛鏢運動上見成就,有企業家頭腦,不想摧毀其事業,因此輕判社服令。法官補充說,雖然240小時社服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但已是服務令中最高判刑。X事後接受專訪,形容獲悉判刑一刻想自殺。
案件編號:CAAR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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