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外判公屋街市經營權的做法備受批評。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公屋街市出租事宜,建制和泛民主派議員一致批評房署以單一承租方式外判街市經營權,使街市淪為私人市場謀利為先的工具,有違傳統街市服務基層的原意。有議員質疑房署並非無能力管理街市,只是怕麻煩「唔想做醜人」。
趕競爭者 賺管理費
現時房署轄下有22個街市,其中6個外判予單一承包商負責營運。社福界代表邵家臻批評制度有漏洞,指過往曾揭發青衣長發街市承包商建華的董事,兼辦街市內數百間肉類零售檔口,間接造成壟斷情況。工聯會郭偉強亦指,房署變相縱容承包商「又食又拎」,以管理者身份趕走潛在競爭者,既賺取管理費,又可從中獲利。
與會的房署副署長李國榮(屋邨管理)回應指,不會干預承包商自行經營或出租舖位予公眾,只要直接營運的舖位不多於街市總面積20%,便不違反租約規定。
對於房署稱外判承包制度行之有效,可借用私人市場優勢和靈活度,熱血公民鄭松泰反駁,去年元朗洪福街市和啟德晴朗街市的承包商,分別因拖欠租金和經營困難提早終止租約,更把街市裝修費用轉嫁至租戶身上,「6個有2個執咗笠,三分一失敗喎,咁樣都叫行之有效?」李國榮反稱屬個別事件,與外判營運方式無關。
■記者梁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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