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航幾乎撞大佛

去年深航幾乎撞大佛

【本報訊】對於一架國航客機前晚險撞山事件,本身是民航機師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據現行規定,大嶼山一帶的最低安全飛行高度應為4,300呎,但涉事航班當時應未達相關高度。去年6月另一架深圳航空客機亦幾乎撞向大佛,兩宗事件在同一地方發生,亦同涉國內航機,令人關注飛行安全問題。
民航處發言人指出,據國際民航組織有關越障的指引,一般航機於香港機場附近飛行時,必須與3浬範圍內最高障礙物保持最少1,000呎垂直間距,根據航空圖顯示,大澳附近有高度1,604呎的山,換言之,上址的安全飛行高度應最少為2,604呎。

去年6月一架深航客機幾乎撞大佛,一名在大佛附近遠足人士拍下航機照片。

未達安全飛行高度

去年6月26日晚上近10時,一架深圳航空客機來港途中幾乎撞向大佛,由於事態嚴重,民航處調查事件,並要求涉事航空公司派員來港交代,航空公司其後暫停涉事機師飛行職務。
這宗罕見意外涉及深圳航空一架由福建晉江飛來香港的客機,客機降落赤鱲角機場北跑道時,機師向控制塔人員稱需復飛並右轉爬升,以避開機場南跑道爬升中的客機。
客機其後在大嶼山約3,000呎上空飛過,並掠過高2,519呎的大佛,而旁邊的鳳凰山高3,066呎,但該處最低安全飛行高度應為4,300呎。控制塔人員馬上指示客機加速爬升至5,000呎。同時客機亦作360度盤旋後爬到6,000呎安全水平,並繼續重飛程序,其後再向機場北跑道降落,約20分鐘客機才安全降落。
■記者關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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