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墮海亡 內地船長判囚

警長墮海亡 內地船長判囚

【本報訊】正在退休前休假的警署警長相約休班同袍,租用舢舨出海垂釣,在濃霧中被一艘闖境的內地漁船撞翻舢舨,船上6人全墮海,警長遇溺身亡。肇事內地船長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昨指他當日若有指示船員協助觀察海上情況,在100米範圍發現舢舨,仍可避免碰撞發生,被告的鹵莽行為導致一人送命,判監16個月,罰款1,000元。
法官稱,被告林堅(46歲)作為有多年經驗的船長,必定知雷達有盲點,細小船隻易成漏網之魚,但他卻盡信雷達,且容許其漁船在大霧中,每隔15分鐘才鳴笛一次,罔顧海上安全。
案發於去年3月18日,退休警署警長黃特聰(55歲)與4名休班警及1友人,在西貢對開果洲群島附近釣魚期間遇難。被告早前承認危害他人海上安全、沒有申請而進入香港水域兩罪。駕駛舢舨的船長鄭天佑(61歲)亦被控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本月20日受審。
案件編號:DCCC821/16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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