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袋惡欺主 - 李碧華

店大欺客,袋惡欺主 - 李碧華

以前,$294萬買到好多東西。如果你用來買一個名牌手袋,就似把一層樓拎在手上去逛街,戰戰兢兢──但今時今日,也不過是買到一間房吧了,一間房,有啥大不了?近三百萬元一個手袋,又如何招搖得起?
香港佳士得2017年春季拍賣刷新手袋世界拍賣紀錄,愛馬仕(Hermès)一個鱷魚皮鑽石柏金包成為世界最貴手袋。
我從不用那些名袋,所以完全沒有感覺,不管皮質如何難得,配件如何精美,還飾以名貴鑽石,都無動於衷,有些人已經尖叫了,更多人連牌子也唸錯,卻千方百計謀求一個名袋,外強中乾,荷包十分乾癟──不得不賣些東西換取鈔票以充實之,例如青春、肉體、子宮和腎。
看明星、名媛、名花、富婆人手一個,為人家商品作流動宣傳人肉易拉架,一點性格也沒有,要說「虛榮」又已過時,難以抬高身價加添氣質,只突出奴相。
同期看到花邊:某集團老闆富婆展示,高峰期買了百多個名袋,但「服侍」得勞心勞力,要佔用一個房間,長期保持室溫和濕度,皮質及形狀才不會變……後來她在澳門開店賣袋,及回饋其珠寶客戶。割愛清走大部份,不想再服侍它們了。
──店大欺客,袋惡欺主,「袋奴」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