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零「粉」褪 - 李碧華

脂零「粉」褪 - 李碧華

在七一之前的夾縫日子(或倒數日子),真巧,被稱為「超級梁粉」的宋林,因貪污受賄一案,判囚14年,除處罰金外,貪腐所得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宋林被中紀委抓捕一段日子,交代了60人。他身為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前黨委書記……利用職務上便利,才貪腐3,785萬元?那麼少?連村長區長地方小官也比不上?他是巨企老大,還在2012年代表商界全力支持狼英選特首,「689」終身冧巴中,有宋林等16票,功不可沒。689當選翌年,委任宋林為「太平紳士」、「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及最光榮的「廉署道德發展中心諮詢委員會主席」(簡稱道德主席吧)等公職。領導肅貪倡廉的主席,竟因貪腐落馬?畫皮何等反諷。不知他供出的60人中,還有誰?走着瞧!冥冥中自有因果報應,若然未報,時辰未到──脂零「粉」褪,時日無多。
本來大家對中國內地或駐港互通的高官富豪受查,「雙規」和「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不大關注,每隔一陣必有人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有咁耐風流有咁耐折墮──不過宋林一案,引起港人的數學興趣,問:3,785萬元囚14年,那麼5,000萬元該判囚多久?真有網友去計算:「17年5個月零21日」。你們看是否太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