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金山軟件(3888)執行董事兼首席財務官吳育強(圖),花近80萬元買一枚3卡鑽石戒指後,因老婆不喜歡,又懷疑店員隱瞞不良反光情況令鑽戒降價,要求退貨卻被店員指控他用3萬元賄賂助退款。吳被控行賄罪,案件昨裁決。裁判官指店員作供迴避,吳則有警員證明他說過3萬元是補償店方損失的手續費,故裁定吳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被告吳育強(52歲)於2014年9月13日在尖沙嘴嬋珍珠寶以78.8萬元買鑽戒,他被控在翌日追退款時,利誘銷售經理溫卓霖協助退貨。吳昨無罪釋放後,稱款項至今仍未追回,指珠寶店若有良知應退錢。
法庭信納3萬元是手續費
裁判官香淑嫻裁決指,經理就他有否向被告訛稱鑽石的「強藍螢光」不影響鑽戒價值,而致被告決定購買的說法前後不一;相反被告作供說法合理,盤問下沒動搖,法庭接納他指願意提供3萬元是給嬋珍,以備退款時店方要向信用卡公司付手續費。香官亦辯方傳召到場調查的警員屬獨立證人,其記事冊記載,經理曾指被告表明該3萬元是手續費。法庭認為,被告想賄賂經理只是經理的主觀想法。被告脫罪後申請訟費獲批,金額待定。
案件編號:KCCC3084/16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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