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刀脅前妻說女兒fb密碼遭拒後刀背打頭 個半月後再上門強姦

裝修工涉刀脅前妻說女兒fb密碼
遭拒後刀背打頭 
個半月後再上門強姦

【本報訊】43歲裝修工涉於去年非禮和強姦前妻,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隔着屏風作供,指被告有一天到她家中傾談時,毆打她和用刀威嚇,逼她說出女兒facebook賬戶密碼,又扯爛她的衣服,只是見她來月經才沒扯走內褲。另一次被告更把她鎖在廁所內強姦,聲言「今次一定要強姦你」,當時女兒亦在屋內。
記者:勞東來

事主現年38歲,2003年與被告結婚,2011年離婚,兩名女兒跟隨她生活。她指去年6月10日被告上門傾談時,在廚房拿刀稱要斬死她,逼她說出女兒facebook賬戶密碼,但她不知密碼。被告用刀背打她的頭,問她「想𠝹邊邊面先」,又說「下次就唔係用刀背㗎喇」。被告接着毆打她和搗亂,並扯爛她的睡裙和胸圍,但見她來月經故沒扯下內褲。被告又在床上數次想摸她胸部,但被她擋開,其後被告睡着。
去年7月30日被告又來訪,要拆走由他裝設的傢俬。剛從庇護中心回家的事主準備打掃時,被告走進廁所摸她胸部,然後鎖門及脫下兩人的褲磨擦下體,揚言「今次一定要強姦你」。她大叫不要,其間聽到女兒呼喚「媽咪」,被告回應說「爹哋媽咪有嘢傾呀」。接着被告從背後插入性交,不久後因她掙扎而終止。她事後致電社工及報警。

威嚇再婚就同歸於盡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和被告離婚後仍有親密關係,被告涉強姦當日,其實是事主主動攬住被告,大家同意性交,最終被告未能成功插入。事主指被告說謊,並否認案發前一年內與被告多次性交,她指是被告想搞她,但她成功抗拒。
辯方指被告不滿事主結識另一名男子,6月10日上門找事主討論,他沒侵犯事主。事主堅稱遭毆打近3小時,又解釋該男子僅是facebook朋友,被告卻認定她「勾佬」,威嚇若她再婚便同歸於盡,她飽受壓力脫髮變「鬼剃頭」。
事主透露被告婚後因病失業兼賭波引致財困,她需多次典當珠寶,否認被告離婚後每月支付一萬元供養她,但承認接受被告出資裝修她的新居,因想讓他補償欠她的債。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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