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黃安濤《潮風十首》中的故事。打架鬥毆之外,他看不慣的事兒還很多。雖然不免有居上位者的傲慢,並且這傲慢十分明顯又無理,因為他無法改變官府無能的現狀,哀歎兩句根本無濟於事。但移風易俗是職責所在,寫這樣的詩,平心而論,良心確實不壞。
詩裏有這麼些人和事:
綁票,不可忍。小引說,「以人為貨,甚于盜賊。是可惡也,而能惡之者誰也?」可知此風屢禁不止。綁匪十分兇惡,限期立索,如若稍晚,索性撕票。以至於破案救回來的,遠不如交錢贖回的多。就算保住了性命,人也折磨得不像樣子了。驚嚇、饑餓、身體束縛一起作用,被綁者脫身之後,「鳩形鵠面生理摧」。
富二代,他看不慣。據說貴公子們不肯好好讀書,終日作狹斜遊。他們愛打扮,好鬥富,既喜歡和流氓無賴廝混,又和花街柳巷裏的姑娘們相與酬酢。這些小青年本來也美,很愛打扮。「香囊紫,褲褶紅,金環飾耳搖玲瓏」。加上潮州風俗,喜歡用某娘、某妹的稱呼來起小名,遂使男子氣概盡失。他為這事寫的詩,題為「阿官崽」。
賭博,他也覺得危險,其中花會尤似洪水猛獸。這非我所能知,稍作查考,原來自廣東往北,直至滬上,沿海地帶都流行這樣賭。莊家書寫三十六古人名,任選其一,懸之于梁;其中二門不開,另外三十四人名,均可投注。揭曉時贏者得三十六倍之利,輸者血本無歸。賭徒選定的那個人名,必須寫在紙上投入賭場。在民間,這張紙又叫做「紙棺材」。
百年之後,掩書之際,只想說,到如今,賭博、綁票與豪奢,哪裏都有,並且一件都沒有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