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親清潔女工日夜做幾份工養大一對子女,兒子卻惹上販毒官非,她不忍愛兒坐牢,向兒子同案被告的女友提出給她「安家費」,要求對方說服男友獨攬罪責,但遭對方偷錄對話並向警方舉報。
求情稱出於母愛
女工昨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求情稱犯案出於母愛,但裁判官認為不減嚴重性,決定先將她收柙待取報告後才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韓吉梅(51歲)離婚逾10年,除有一份夜更清潔工,日間兼任洗車和家務清潔工,月賺1萬元。其剛於教育大學碩士畢業的22歲長女亦兼職幫補家計。
代表大律師形容,本案情況特殊,被告兒子林勁鴻(21歲)患有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症,因而行為有偏差。被告於去年1月8日犯案,全因愚蠢及出於母愛。惟裁判官指被告嘗試用金錢補償以改變針對其子的證供,即使出於母愛,仍不減案件嚴重性。
辯方指被告無案底,且其子已於今年初被定罪及判監12年9個月,被告再犯機會極低,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決定索閱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15日判刑,但明言包括判監的所有判刑選擇仍然存在。
案件編號:ESCC1565/17
■記者伍嘉豪、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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