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嘲殘疾下屬「VIP」衞署督導被控

涉嘲殘疾下屬「VIP」衞署督導被控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昨代表一名於衞生署任職、患有躁鬱症的女士入稟法院,控告當事人上司以「VIP」、「又思覺失調」等說法,暗嘲當事人藉健康問題逃避工作,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有人權律師稱入稟具正面效果,可讓社會大眾了解歧視條例;惟負責協助當時人的社工則批評,平機會未有同時控告衞生署未能提供殘疾公平工作環境,質疑平機會捨難取易。

平機會代表當事人入稟

平機會昨入稟法院,代表於衞生署擔任健康監察助理的李麗艷,控告其上司衞生署健康監察督導梁少芬,指梁曾多次基於李的殘疾而騷擾她,甚至發出歧視言論。
李麗艷先後確診患頸部脊椎壓迫及躁鬱症,前者屬工傷。入稟狀指,梁2014至2015年間數次於其他同事在場下,以嘲諷語氣,大聲指李於放假前暫離工作崗位就診,是源於李是「VIP(特別貴賓)」,暗指李藉健康問題減少工作時間、放假或逃避工作。
入稟狀又稱,2015年梁曾於李安慰同事期間,上前警告李「再說多一個字便會掌摑她」,後又當面指李「又思覺失調」。
李麗艷表示,她多次要求梁停止以「VIP」稱呼她,惟梁依然繼續,李感到十分難受、尷尬和侮辱。
負責協助李的社工丘梓蕙指,李多年來遭受職場欺凌,亦曾向衞生署投訴被歧視,惟署方卻只叫李「睇開啲」,「署方將呢個問題當係員工個人問題」,並無受理個案。
丘梓蕙質疑,署方未有為李麗艷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未盡保護殘疾員工的責任,李麗豔亦曾經就相關不公平待遇,尋找平機會協助,惟平機會最終只決定入稟控告梁,做法等同捨難取易。
人權律師莊耀洸則指出,《殘疾歧視條例》複雜,普通人或不明白箇中條例牽涉內容,亦未必有能力聘請律師,故入稟困難,再加上要獲平機會法律協助亦不容易,「例如要明確指出幾時、邊日,要有相當具體嘅情況做證據,平機會先受理」,故採用相關條例入稟的案例極少。
莊耀洸相信,今次入稟起教育作用,讓市民更了解歧視條例。他又指,一般而言索償人如以感情損害索償,賠償金額以萬元計。
■記者葉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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