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柱挖孔致大館塌樓 承建商被控

磚柱挖孔致大館塌樓 承建商被控

【本報訊】中區警署建築群「大館」的已婚督察宿舍大樓去年5月底倒塌,屋宇署事隔一年發表僅7頁紙的調查報告,披露事件最可能是進行木樓板鞏固工程時,於磚牆挖掘多個小孔所致,當局將檢控涉事承建商金門建築及其分判商,指有人施工時嚴重偏離圖則,但大館執行建築師嚴迅奇所屬公司則「甩難」,有議員批評調查報告過於簡單,質疑是否有更多人需就事件負責。
塌樓去年5月29日發生,屋宇署曾指於去年底完成調查報告,馬會去年11月公佈獨立檢討結果,但屋署報告延至昨日才出爐。報告指塌樓成因最可能是在進行一樓陽台木樓板鞏固工程時,為安裝鋼構件而於磚柱等開挖小孔所致,施工時工人會在木托樑兩側加裝方形鋼管作鞏固,但署方發現鋼管兩端灌漿工程無全部完成,令其中一條較多小孔內部磚柱先超出負荷損毀,導致其他外部磚柱損毀,觸發屋頂和其他磚柱倒塌。署方指塌樓前大樓正進行維修磚柱及磚牆裂縫等工程,但指無證據顯示此工程直接導致倒塌。

陳淑莊斥屋宇署拖延

屋署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已按《建築物條例》第40(2B)(b)及40(2A)(b)向工程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金門建築提控,兩罪分別為進行工程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毀;及已進行工程嚴重偏離獲批圖則顯示的工程,兩者最高刑罰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署方亦按條例第40(2B)(b)向承建商獲授權簽署人、即金門建築的梁賜熊;和次承建商「Stonewest (HK) Limited」提控,資料顯示該公司股東及董事為Kevin Alfred Reuter,另一董事為陳慶魁。東區裁判法院昨發傳票,聆訊7月6日進行。
工程認可人士陳超明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關建祺均未有被檢控,資料顯示陳超明為建築師,而嚴迅奇的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所旗下一建築師名為陳超明。金門建築指會細閱報告,事件進入法律程序故不宜評論。馬會指調查結果會作為擬訂復修方案參考,擬訂方案後將呈交古諮會,獲批後施行復修。
公民黨立會議員陳淑莊斥屋宇署拖足大半年才交報告,內容過份簡單,資料比馬會報告更少,隻字未提承建商如何偏離圖則工作。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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