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行合夥人與八旬姨媽相依為命20年,視她如親母,但她跌倒後要求搬離療養院,揚言寧願結束生命,二人常爭執,工作拍檔又要求拆夥,父亦要與繼母離婚,他壓力「爆煲」遂不斷到便利店偷竊以紓壓。他早前承認四項盜竊罪,辯方指他獲家人支持,兩胞弟決定跟他合力照顧姨媽令他壓力大減,法庭昨判他罰款4,000元。
被告張澤生(54歲)於前年10月9日至19日六度在港鐵火炭站的便利店,盜竊共值132.7元的食物及飲品。感化官指張事後不斷接受精神治療及心理輔導,亦獲家人支持,再犯機會很微,不用接受感化。
案件編號:STCC248/17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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