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旺角發生騷亂,5人涉持玻璃樽或掟磚而被控暴動一案,案中第三被告陳紹鈞昨繼續在區域法院自辯。他稱當晚不但拍下警員揮舞警棍打市民,亦聽到有警員說「打到佢哋頭破血流,然後放咗佢哋,好過拉咗之後做paperwork」,令陳覺得警察是發洩多於執法。他過去從沒罵警察是「黑警」,但今次被誣衊控告後,可能會改口。
稱戴口罩免被傳媒拍攝
當晚拍下18段片的陳紹鈞解釋,部份畫面晃動是因他擔心警員會濫捕,故即使他不是示威者,也邊拍邊跑。他拍下警員用警棍襲擊示威者或市民,令他感絕望和徬徨,加上聽到有警員說「打到佢哋頭破血流,然後放咗佢哋」的說話,令他認為警察在發洩。
控方盤問時質疑陳見到警民對峙,竟然不拍下情況,陳解釋對峙不是激烈衝突。控方問陳為何要戴口罩遮掩身份,陳稱因他對主流媒體有保留,避免傳媒拍下,「尤其是TVB、東方、大公報、文匯報呢啲媒體」。控辯雙方將於下周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860/16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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