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有售的台灣知名手工肥皂「阿原工作室」,去年被揭違法生產,包裝貼上虛假的工廠登記號碼。負責人江榮原等人認罪,士林地檢署昨依違反《化妝品衞生管理條例》,未領工廠登記證製造化妝品等罪,判江榮原等人均緩起訴3年,分別罰款50萬至8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萬至207萬港元)。
查封44噸肥皂產品
阿原公司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的舊廠房領有工廠登記,但前年2月停產後,公司將手工皂移至未登記的金山區工廠生產,並送到另一廠房「心平安園區」包裝,還貼上印有舊廠房登記號碼的不實標籤。新北市政府衞生局去年9月接報,封存近44噸肥皂成品、半成品以及機器設備。檢方也在10天後將負責人江榮原、身兼心平安園區處長的胞弟江榮泉及生產製造處經理蔡漢昌列為被告。江榮原等人認罪,稱喜歡金山廠及心平安園區環境,但因該處不符土地使用規定,無法申請工廠登記。
檢方認為被告等人漠視法令規範,不過坦白認罪,衡量後處分江氏兄弟等人均緩起訴三年,其中江榮原罰款800萬元(約207萬港元)、江榮泉100萬元(約26萬港元)、蔡漢昌及阿原公司各50萬元(約13萬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