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倘有心理創傷可索償

律師:倘有心理創傷可索償

【本報訊】有律師認為若任何人遇到如投訴人般疑遭職員無故開試身室門致走光,可以循民事索償,賠償心理創傷等,若事主是名人亦可索償聲譽損失。

事主H小姐

俄女曾向美H&M提控

2014年,一名俄羅斯籍脫衣舞孃向美國H&M提出起訴,指控於時代廣場分店脫光試衫時一男職員無故走入兩度拉開布簾,態度兇狠指她不應在內試衫,後來經理介入叫走男職員讓她試衫。當事人的代表律師認為,即使事主為脫衣舞孃,仍有權保障其私隱,並向H&M索取精神創傷等賠償,金額未有披露。
就Hollister事件律師梁永鏗指,職員無故開事主試身室門,事主可向法庭申請民事索償,證明事件令她有心理創傷例如失眠、受壓力需接受精神科醫生或心理學家治療,其次若事主是名人、身體在其他公眾面前赤裸引致聲譽受損,亦是索償理據。但估計索償金額不多。
他指假如是該公司行政政策失誤引致,也能證明該公司有疏忽責任,「你明知入面有人換緊衫(仲走去開),咁就係職員鹵莽行為」,他指公司也有轉承責任,代表職員去賠償事主。
至於本報實測發現三大試身室走光陷阱,包括用沒扣布簾代替門,如H&M用兩塊厚布簾左右相叠遮掩,中間沒任何扣或鎖固定,牆則是鏡,外面的人有機會透過鏡面看到內裏情況。陷阱二是布簾或門離地較遠,蹲下可看到使用者腿部和更衣動作,若有偷窺狂用藏於鞋頭的鏡頭可拍到室內。最後是試身室職員看守鬆懈。GAP、Hollister、H&M及Pull&Bear截稿前未有回應。
■記者袁楚雙、佘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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