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欠大耳窿 東主劫銀行囚10年妻求情指仍遭滋擾 官促報警

稱欠大耳窿 東主劫銀行囚10年
妻求情指仍遭滋擾 官促報警

【本報訊】建築廢料回收公司東主稱周轉不靈,向大耳窿借下數百萬元無力償還,對方威脅會傷害其妻兒,他一時衝動手持兩樽天拿水闖入交通銀行大叫「打劫」。東主上周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昨被判監10年。控方透露被告有多個案底,包括勒索、黑社會及與16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
記者:楊思雅

被告劉偉強(47歲,圖)聞判一刻滿面通紅,念念有詞,揚言要上訴,散庭後即大聲向旁聽的妻子表示:「上訴,聽日嚟荔枝角探我!」

寫道歉信交銀行職員

法官李瀚良判刑指搶劫銀行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被告手持天拿水威脅兩名女職員,令兩人感懼怕及處於極危險狀態。李官強調經濟及個人因素均非犯案藉口,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被告妻則在求情信透露現仍遭大耳窿滋擾,望法庭體諒被告是情緒失控下犯案,李官認為若她受滋擾應報警求助。
辯方指被告希望透過警方將兩封道歉信轉交當日的兩名女職員,稱一直沒機會鄭重向兩人道歉,感激她們當日安慰他,否則會犯下更嚴重的錯誤。
案發於前年6月18日,被告帶兩樽天拿水闖入沙田交通銀行大叫「打劫」,首先將一樽天拿水擲地,再拿着另一樽天拿水,並手持打火機,要求職員報警。他透露欠下黑社會很多錢,遭威脅要他打劫,否則會傷害其妻兒。職員見他激動及哭泣,遞紙巾安慰及拿汽水給他解渴。
警方成功聯絡被告妻,被告得悉妻兒安全後便棄械投降。被告自辯指借貸60萬元需連本帶利還600萬元,更聲淚俱下控訴大耳窿「好過份,話要丟我個仔落街」,他購買天拿水是打算自殺。惟他在盤問下承認於2013至2014年間,曾在9個月內來往澳門20次,辯稱「去搵uncle食飯。」他否認曾向警方稱欠債3,000萬,稱只欠數百萬元。
案件編號:HCCC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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