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巡查員與同是已婚的外判女蟲控員發展婚外情,並替女方隱瞞缺勤紀錄,早前雙雙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同被判囚6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代表巡查員的大狀昨稱巡查員不知情,沒作虛假陳述,透過WhatsApp勸告女方「小心啲」,或只是怕二人「不倫」關係曝光。法官回應指法庭並非道德高台,況且就如男女藝人隱瞞獨處也可能有其他理由,要求代表大狀別用不倫一詞形容兩名上訴人。
辯方指沒責任向外判商披露
57歲巡查員吳志強及47歲蟲控員袁冬冬,被控於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間向女方任職的外判清潔公司利興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隱瞞女方於駱克道街市上班期間當中32天的出勤紀錄,令女方多領3,600元工資。吳的代表大狀指吳雖有監管外判商責任,但他只需「數夠人頭」,他或以為女方已找人替工;況且他只需向食環署負責,沒責任向利興披露,最多只能說他知情不報。袁的大狀則指沒證據顯示二人有協議,故即使女方造假,根本不能控以串謀罪。
暫委法官陳廣池指吳於案中身份非一般市民,「你話佢嘅罪責係知情不報四個字,我覺得應係另外四個字『隻眼開隻眼閉』,吖,係八個字」。案件擇日宣判。
案件編號:HCMA501/16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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