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99年扑頭劫案最猖獗,一年達154宗,幾乎隔日發生一案,更奪去3人性命,但因舉證困難,成功檢控率只有一成多,時任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憶述,當年扑頭劫案引起社會恐慌,有見及此當時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希望檢控部門處理扑頭劫案時加重刑罰阻嚇,2000年高等法院發指引,要求所有扑頭劫案交高院審理並將量刑起點增加至8年,加重量刑措施立竿見影,2000及2001年的扑頭劫案分別減至115宗及85宗,即兩年內銳減45%。
市民自發護送「政府好冇面」
事隔多年,涂謹申憶述當時扑頭劫案十分猖獗,情況最嚴峻時更有市民自發護送夜歸親友回家,此舉「令政府好冇面,好似警察保護唔到市民」。令警方承受極大壓力。他稱,扑頭劫案破案率低,主因賊人藏身後巷或暗角從後襲擊,當年未流行安裝CCTV,且CCTV畫質欠佳,加上當年警方電腦系統不及現在先進,難以進行大規模數據分析,即使賊人偷去事主八達通使用,警方亦需一段時間分析,導致破案極難。
2000年5月,高院發指引指今後蓄意扑頭導致事主頭部重創的劫匪,一經定罪最少判監8年,這類扑頭案全部需轉交高院審理。涂謹申指,增加量刑起點做法收效,因8年為量刑起點懲罰極重,罰則等同持械行劫。
資料顯示,扑頭劫案黑點包括油尖旺、深水埗及九龍城的偏靜街頭,警方當年曾於各警區設專責小組打擊。但沙士襲港失業率創歷史新高,搵快錢的扑頭劫案曾回升至140宗,但在警方加強打擊後幾乎絕迹。
■記者張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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