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誠實使用媒體 - 畢明

不誠實使用媒體 - 畢明

「如果你不看新聞,你得不到資訊;如果你看新聞,你得到錯資訊」(If you don't read the newspaper you're uninformed. If you do read it you're mis-informed)。我把「報紙」改成了新聞。
丹素華盛頓曾在一次訪問中,以一枝見血的針打了一個全壘打,戳破了整個世代的媒體現象,更暴露這個世代的資訊瘟疫。嚴重的害了一場大病。
記者當時想問有關他的fake news,說他由支持希拉莉改為支持特朗普的報導。丹素不是省米飯的二打六,一個行內尊崇的黑人演員,贏過大部份重要獎項,Tony Award、奧斯卡影帝及最佳男配角等等在腰間,他不要自己成為政治工具,他不認為記者的職責是來挑動被訪者情緒或催生soundbite的,他反問她「資訊氾濫會帶來什麼長期後果?」
"One of the effects is the need to be first, not even to be true anymore. So what a responsibility you all have; to tell the truth, not just to be first, but to tell the truth"。
搶先,比什麼都重要。是否真實不緊要了。
記者、傳媒,有什麼責任?寫出真相,還是鬥快?他沒有說快、第一不重要,但第一不是唯一,重點是記者要做「第一個說出真相的人」。
搶了閘,最快報導了偏頗的、誤導的、錯的、假的新聞,是否很成功?對別有用心的人一定是。
資訊太多,盲目鬥快。
盲搶快和盲搶鹽,成為了無數人病入膏肓的世紀症狀群。前仆後繼,爭先恐後去把信息先傳為快,也不先問一問是否真的。於是美國影星Morgan Freeman在網上先後起碼死過三次,萬人「電子送殯」RIP完又you will be missed。
我們真正的敵人,是有心或無意的共孽,這隻怪獸叫:「不誠實使用媒體」。
傻的嗎?你大概會問;或以「#少年你太年輕了」來恥笑我,竟然在媒體上奢求誠實?但我完全不覺得好笑。傳媒要求真,在公眾媒體也該有誠實的要求,大家對互聯網的免疫力和要求都該有新標準吧?它的滲透和影響力已比傳統媒體不遑多讓,如不是有過之了。
黑人民權領導Malcolm X說"If you're not careful, the newspapers will have you hating the people who are being oppressed, and loving the people who are doing the oppressing"。現在,把「newspapers」換成internet或facebook就可以了。祇要你打手夠多,手段夠奸,隨時可以誤導公眾因為一切錯的原因去消費、追捧及憎惡一切,包括政治、商業、娛樂、生活行為。文字娼妓,五毛一蚊,埋嚟睇埋嚟叫,早前本報都寫過某首屈一指食評網被指充斥造假食評。有錢便能買口碑,能營造負評攻擊對手。連黑材料都慳番,fake opinions夠了。閒話一句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網上讀到名為「港產片黑暗史」的作者之文章,談某電影「揚威野雞影展」的低劣宣傳手段:「上映開始影評APP就有大量打手,上映4日就有300幾個影評,講緊《春嬌救志明》上映2星期都得400幾個評,《一念無明》上映一個月得300幾,《XXX》上映幾日影評數量多到極不尋常,而且好多比5星嘅人」。如他的數據屬實,這絕對有可能是「電影李私煙」,「睇戲愛港力」之類的勢力受人錢財推波助瀾。政治上大家頂不順受中央高度嘉許的周蟲,電影上為何要默許這些造假打手?此處不談該電影本身的優劣,談促銷或誤導公眾的卑劣,所以也略過電影本身的名稱。
媒體在報導這新聞又有沒有什麼責任?到底該電影是去了華山論劍,定去了慈雲山比武?不說就可能被利用了,「被不誠實利用媒體」了。人家說自己「揚威尼斯影展」,是事實,但全面一點,可否提供一些背景資料,說一說該影展的規模、份量、地位?
先不要用野不野雞去標籤一個影展,甚至規模也不一定大小論英雄,小影展,一樣可以重要,Sundance也曾經是一個很小的影展。要看,看對手,看評審。你到底贏了誰,誰又認定了你的高度?你的對手是什麼導演,有哪些作品?同場是東邪西毒郭靖,使出了降龍十八掌?又哪些有權威有認受性的電影工業品味,宣佈了你的成就?
如果不盲求快,這篇報導或許會立體一點,養份多一點,真味濃一點。杜汶澤在其面書說「世界上其實有好多電影節,如果你要去,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去都去唔完……我個人覺得台北電影節,可能更加有內涵。好過去埋啲野雞影展呃神騙鬼,最後呃埋自己」。
大家都高度讚賞有線新聞,須知道及尊敬他們的新聞匠心。在日月報的專訪,「有線新聞部第二把交椅」馮德雄說:「優質新聞需要保育,如果我們不想『好新聞』像恐龍般消失於世上,一定要想盡辦法為它尋找生存的空間,不能只抱怨批評觀眾『唔識貨』。」不能把「勇」看成新聞工作者的價值,「新聞是應該怎樣做就怎樣做,若你成日介意別人說你不夠勇,反而蒙蔽了一些決定,會掩蓋了大眾傳媒要追求慎重和公平的目標,或製造了不必要的衝突,這些衝突會影響你的初心」。
使用媒體的現在是天下人,專不專業的,有沒操守的,都有。在公共平台,社交媒體,有人認為沒紀律是given的。但公海是否就不必公德?在街上就可以肆無忌憚亂吐痰便溺打人?我們追求自由,但從來不能沒有規矩禮貌。所有人自律,才不需要法律。造假是OK的,就擁抱了謊言。社交媒體和亙聯網曾是野人,也是時候學學進步文明了。
傳說在香港,買樓難過上珠穆朗瑪峰,但有些險峰,如求真、再難再險還是要守。丹素華盛頓說任何事,多練習就工多藝熟,包括bullshxt。同理,求真都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rE1Zvld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