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總廚求情稱非全為私利

受賄總廚求情稱非全為私利

【本報訊】銅鑼灣柏寧酒店前中菜總廚早前承認受賄,向兩下屬廚師抽取年終獎金和「茶錢」等款項共20萬元,作為推薦任職和無視差劣表現的報酬,其中一名下屬亦承認行賄。辯方昨在區院求情指,中廚行內總廚和下屬有如師徒,下屬會付錢「孝敬」師傅,師傅則會請飲酒和食消夜,及幫下屬買刀和鞋等裝備。辯方指這些可謂陋習,但前總廚收賄並非全為私利。

下屬付錢仍被炒

前中菜總廚曾鴻德(59歲)承認6項收賄和索賄罪,前助理中菜總廚陳其昌(57歲)則承認4項行賄罪,陳向曾提供了18.2萬元。辯方求情指本案正是由陳向廉署舉報,原因是他付錢後仍被解僱,不想其他同事被榨取金錢,惟他是讀書少的無知市民,不知自己也違法。法官押後至下月28日判刑,其間曾和陳還柙。
另一被告前部門主廚施雄偉(51歲)否認向曾每月行賄1,000元、總數2萬元以維持其職位,昨被裁定無罪。法官指施聲稱以為曾收錢是用作請食消夜及幫他買鞋,對此控方未有反駁,而施的上司亦指他表現不俗,故可能施付錢並非為了行賄維持職位。但法官指施行為可疑,拒絕他的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DCCC840/16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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