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私家車駕駛路試考生為求合格,涉嫌用5,000元利是行賄考牌官,結果被廉署(圖)拘捕,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下星期三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
廉政公署昨公佈,被告張欣,41歲,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4月5日到運輸署一個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路試的時候,他涉嫌向運輸署一名二級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0元的紅包,作為將其駕駛考試的駕駛技巧及表現評為及格的報酬。
曾有考生贈千元囚8月
廉署表示,在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運輸署在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到昨日廉署正式落案起訴被告,被告已獲准予保釋,於下星期三(3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近年不時發生考生意圖賄賂考牌官的個案,2012年9月一名考生向考牌官贈送1,000元利是,他被捕後辯稱考牌給茶錢是內地正常做法,最終判囚8個月。
2015年2月一名新移民考生以500元行賄考牌官,判囚兩個月。
■記者麥志榮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回歸二十年】專頁: 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