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周星馳再遭舊愛于文鳳入稟高院追討佣金,于指兩人於2002年有協議,周答應就3個大埔比華利山獨立屋及5個車位衍生的利潤,當中一成分給于,現于向周追討並索償。入稟狀未有透露3個涉案獨立屋價錢,但據地產代理估價,估計3間獨立屋共值近6,000萬元。
早於2012年,于文鳳已曾就佣金向周星馳興訟,當時于透露,周承諾會支付她投資獲利中的10%款項作為佣金;2004年,周答應就一間未出售的山頂普樂道「天比高」獨立屋,支付于8,000萬元佣金,但最終只付了1,000萬元,于遂入稟追討7,000萬元佣金。案件糾纏多年,高院一度指獨立屋未出售,剔除訴訟,但于不服上訴至上訴庭,獲准修改申索書,案件將於明年1月再訊。
案件編號:HCA1243/17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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