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任職的網上傳媒公司因商業壓力裁員,裁掉差不多三分二的人手,我是其中之一。說到底是商業還是政治壓力,也很難說清。如果是因為政治壓力,教大部份投資者卻步,這能叫甚麼?朋友說得好,很多年前,我們談及公共媒體,念茲在茲的是公共價值,監察社會,探尋真相;幾年之間,我們談的是商業模式,無論甚麼時候第一句問的都是有沒有可行的business model,其他一切免談,或者在這個年代來說,其餘的也更為次要。生存下去彷彿是至關重要的事,其餘一切都得讓道。那個其餘是甚麼?無所謂了,也沒有多少人會深究。
被裁的消息傳出後,朋友見面,頭一句就問最近如何。我自然反應地回他們正在找工作,這也是實事,可他們往往一臉不解,一副沒好氣的樣子。我才知道,他們要問的,是與這個同期,有關我雨傘運動的那單官司。這次案件,聽說政府循普通法控訴,罪成的話最高刑期可達七年,說來不輕,那次在警署付保釋金,警方企硬要一萬元,平常你要是沒錢,幾百元也放你出去,這次強硬是警方要向社會釋出嚴陣以待絕不手軟的訊息。是這樣嗎?我也不太曉得。最後我和另一位當時仍是學生的被告,保釋大金盛惠六千,其他人一律一萬。
成為被告至今,我也不知道說點甚麼好。那天在警署前面對鏡頭,感覺非常陌生。我已經太久沒有在鏡頭前發言了,很不自在。鏡頭有框,你整個人整個思緒都被攝在別人的框架之內,很奇怪。不過這種不適感也不是這次才有之事,反正一直以來都是──除了最初當上學生會會長時,一度沉醉在曝光的銀燈光影之間,後來很快就被那時的副會長岑敖暉指正過來。
不知道說甚麼的更重要原因,可能是我沒有太認真去想過,這次被起訴對我有甚麼影響。比我付出更多,犧牲更大的人比比皆是,他們有的已受牢獄之災,有的還受苦於審判過程之中,大部份都沒有被公眾注視與支持。像我這種人,兩三年前曾經出現在電視上,說了幾句話,今天就被社會關心,有律師義助,到警署報到也有上百市民支持聲援,我也不知如何自處。我知道他們不是為我而來,可能是為其他人,可能是為整個雨傘運動,但蒙受其益,總覺不妥。
政府透過法庭審判我們,我們又該如何審判整個不義的體制?無權勢者,惟有透過日常的生命實踐,去拷問整個社會良知。在生存以外的其餘,還有很多事需要做,努力地做。如果有很多事值得做,花太多時間思考成為被告後的法律程序及後果,似乎有點不值得。起訴反抗者,就是要讓我們疲於奔命,有所顧忌──如果真要坐牢,那我和葉泳琳所做的努力豈不是要中斷?如果這樣,是不是今天起就該撒手不理?這樣的話,太不值得了。反正政府要告你,總會告你,要打壓你,總要打壓,還是先不要想太多,慢慢的把事做,盡力做就好了。這也是審判一種。
這樣的話在鏡頭面前說,似乎多餘。於是,我也沒有甚麼好說的了。這樣想來,算不算「沒有想過被起訴對我的影響」?我也不知道。上個星期,有位記者問我,所謂不去理會官司而慢慢去做自己該做的事,算不算是逃避一種。被她這樣一問,我的確很認真想了一想,我也確實從來沒有這樣想過。現在回想,我想我會答不。
撰文:鍾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