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在16年前因工令右手受傷,不能書寫及外勤工作,被評定喪失逾三成工作能力。她稱多年來飽受同事和上司歧視,取笑她是「獨臂神尼」;同事更在她上廁時跟蹤、拍片,甚至計時;更有不知名人士在辦公室大樓張貼海報,指她詐病騙賠償。上司亦曾經表明,她因為殘疾而不會有晉升機會。她加入政府23年,從未獲跳點加薪或升職,指署方殘疾歧視,入稟區域法院索償。
記者:黃幗慧
申索人何玉儀(譯音)透過律師入稟,她在入稟狀要求在聆訊時匿名。被告包括食環署署長及食環署副職系經理何家良。
有人貼海報指騙工傷
入稟狀指,何在1994年底加入政府當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她在2001年8月從貨車落車時遇意外,右手臂嚴重受傷,右手臂從此麻痹無力,不能書寫;她亦有抑鬱及適應障礙,獲評定喪失35.5%的工作能力。
2002至2007年間,何在油尖及沙田的辦事處從事文書工作,工作表現評分獲B、C或1、2級,顯示可參與晉升測試,何認為自己可望升職。惟2007年4月,何被調到荃灣的辦公室後,接連遭歧視,包括被上司及同事取笑她是「獨臂神尼」、在她上廁所時尾隨、拍片及計算如廁時間、要獲得批准才可以上廁所、斟水及服藥等。2014年5月,更有不知名人士到何於楊屋道的辦公室大樓貼印有何樣貌及資料的海報,指她扮病浪費納稅人金錢,騙賠償及恃傷不工作。
何被調到荃灣後,工作評分低至F級。2014年,她更患上脊椎滑脫,走路時要戴上背支架及會一拐一拐。
獲告知殘疾不獲晉升
翌年,久久未獲晉升的何問上司、即次被告何家良,她的晉升機會和前景如何,次被告表示她不會獲晉升,否則她要一拐一拐地到各地區工作,又稱每人都各有困難。
何認為次被告的說法,即表示不良於行的人不會有升職機會,何指說法帶冒犯、侮辱及恐嚇。何曾向平機會投訴,但平機會指證據不足。何又指食環一直知悉其個案,但從沒回應或行動。何稱,自1999年起從未獲跳點加薪。
何指兩被告干犯《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法庭下令兩被告賠償,並要署方安排她參與晉升評核。案件將於8月2日提訊。
案件編號:DCEO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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