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將私營骨灰龕場分為表一及表二,表一屬符合規劃、土地及建築物等法例的龕場,目前有30個,業界料有較大機會領牌;表二則是涉違規的龕場,現時有123個。因表二龕場數量龐大,政府為免條例生效後,有大量骨灰無處安放,故訂立6年寬限期,以消化存放於此類違規龕場的骨灰。
現時列於表二的龕場,當中約有71個,地契已列明不准用作骨灰龕用途。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梁志成表示,此類龕場第一關便要過規劃,向城規會申請更改用途,但現時未知城規會將如何把關。
業界料終獲發牌
記者昨佯稱顧客向表二的龕場查詢,部份指6月30日前仍會繼續售賣龕位,就算地契不准許作骨灰龕用途,仍有信心最終可獲發牌。有骨灰龕場代理坦言,位於紅磡、原為住宅用途的龕場估計難獲發牌,已不再建議顧客購買,但屬於祠堂的龕場,日後或可透過補地價取得牌照。
提供生養死葬一條龍服務的西貢先天道安老院,屬表二類別,職員指仍發售骨灰位,由2.5萬元起;對於龕場日後或不獲發牌,他指,「唔會冇得發牌㗎,政府都希望我哋有牌㗎嘛,冇牌點處理啲位,咪整到合乎佢法例為止囉」。
現時同列為表二的荃灣西方寺,職員稱暫不會出售龕位,要待與律師研究後,才決定是否再放售及定價。據資料顯示,西方寺業權人已遞交土地交換的申請,將現時骨灰龕的用途規範化。
■記者伍雅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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