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兩次非禮前科的休班港鐵職員,兩度在早上同一時段、同一個車站的輕鐵車廂內,兩度以陽具觸及14歲少女的臀部。少女第二度遭侵犯後,即時落車前往報警。涉案港鐵職員昨在屯門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被判囚4個月。
兩度同一站相遇
首次案發於上月27日早上7時許,14歲少女X在輕鐵大興南站上車,列車駛至大興北站時,X感到有硬物碰她的臀部,回頭望即見被告蔡展豪(41歲)以陽具觸碰她。被告的行為持續,直至X在兩個站後、即鳴琴站下車才告停止。
X首度被侵犯後沒有報警,直至本月2日早上同一時間,X再於大興南站上車,再遇上被告以同一手法非禮,持續一個站才停手,X事後落車報警。被告於六日後在兆康站被捕,當時他警誡下否認犯案。
案件編號:TMCC1296/17
■記者羅日昇、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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