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就梁振英UGL事件發表評論嘅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噚日俾八方發現喺九龍城法院出現,佢本身係大律師,喺法庭代表被告辯護有乜出奇,奇就奇在佢今次係以被告身份到庭。原來佢違例泊車,但唔滿意個判罰,於是提出覆核,最後俾佢覆核成功。
事緣舊年6月,查錫我貪方便將架車泊喺深水埗街頭,佢當時唔見有牛肉乾。佢跟住喺7月16號至到8月8號飛咗去美國探屋企人,點知就喺呢段時間警方寄出通知話佢違例泊車,提佢7月29號或之前交罰款320蚊,但佢當時唔喺香港,返到嚟已經過期,因為遲交罰款,年底俾法庭罰埋堂費,一共被罰1,080蚊。
佢唔服提出覆核,呈交埋機票做證據,裁判官噚日批准申請,最終只係罰原本張牛肉乾嘅320蚊,退番760蚊畀佢。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回歸二十年】專頁: http://hksar20.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