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9歲男售貨員疑與前女友復合不果,遂偷偷躲於對方家中衣櫃,伺機撲出兩度強姦她。他昨出庭自辯,解釋案發日早上帶同戒指到前女友香閨打算求婚,並花心思將戒指藏於當年他在對方16歲生日時送贈的一隻毛公仔內,當晚他再到前女友寓所等候,希望告知他有計劃將來,盼能感動對方回心轉意,但又擔心她會帶新男友回家,為免尷尬遂躲在衣櫃內。
事主分手日識新男友
曾修讀毅進文憑的被告陳俊文否認於前年10月15日非法進入女事主X(28歲)的大埔寓所,及於翌日凌晨非禮及強姦X。被告透露前年8月22日,他與家人去完北京旅行後返港,他落機後即到X家中找她,惟對方突指他與女同事搞曖昧,提出分手並趕他離開,更連摑了他十幾巴掌。根據X早前供稱,她於8月22日認識了任職救護員的新男友,一個月後兩人正式交往。
被告稱他和X於8月28日再次復合,直到10月初X才告知她已有新男友,但他和X關係仍舊糾纏不清,他於10月5日在上水的珠寶店購買了一隻價值7,000元的戒指打算向X求婚。案發日早上,被告上班前先到X的寓所將戒指藏在毛公仔內,但他發現X房內已佈滿新男友送X的禮物,令他感難受,欲哭無淚,他呆坐房內近一小時後才離開,直到晚上才再到X家中。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87/16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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