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然療法顧問涉嫌在飲品施用迷藥,在診所非禮佔中時認識的港女X和強姦德國女子Y,更用智能手錶攝錄性交。7名陪審員昨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8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強姦Y、對Y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性行為兩罪罪成,但非禮X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到7月5日求情及判刑,被告即時還柙。
非禮港女罪名不成立
被告文耀輝(44歲,圖)亦有被控對X施藥以獲得非法性行為,但法官和控辯雙方遲至昨日審訊尾聲,才發現控罪不恰當,法官指導陪審團直接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解釋,「非法性行為」須是性交或肛交之類,惟控方只控告文非禮X,案情不足以判斷他有否超越非禮的意圖。
文聞判後未有明顯反應。施用迷藥的控罪最高可判監14年,強姦罪則可判囚終身。案件前年於裁判法院提堂時,控方曾指文另涉侵犯兩女子,但警方最終沒發現刑事成份。不過據了解,警方發現多名女子狀甚不清醒並跟人性交的錄影片段,但最終沒就此提檢控。
本案發生於2014及2015年,據Y供稱,2015年5月31日她找文治療背痛,喝了文提供的生果飲料後暈眩,按摩期間昏去,醒來時發現被文強姦。控方指文在飲料加了迷姦藥氟硝西泮,文辯稱不識這藥,事後推測是他和Y試飲的迷幻草藥死藤水中含有此藥成份,而他和Y是你情我願下性交。
至於X則供稱,2014年12月12日她找文做按摩治療,喝了兩杯飲料後昏睡,醒來時發現上半身赤裸,文似是想強吻她。文辯稱飲料是治療用的安眠藥,惟可能誤把死藤水給了X喝。文指X是自願脫衣,他在X睡着時沒碰X,只是最後拍她肩膀叫醒她。
案件編號:HCCC73/16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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