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盡制度不公 UGL案還能放生?(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鍾劍華) - 鍾劍華

用盡制度不公 UGL案還能放生?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鍾劍華) - 鍾劍華

中國領導人曾經呼籲香港的立法機關要與行政互相配合,結果引起各界譁然。當時,就算一向不問情由都會支持政府的建制派,也不敢高調拿這個「呼籲」作為保皇的尚方寶劍。就算如何要繼續不問情由地支持政府,也總得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不會公開否定立法機關有責任制衡行政部門。理由很簡單,因為權力要受到制衡,已經是公共行政及政治學的ABC,只要有基本常識的都能夠明白箇中道理。
建制派的政黨及議員,表現一向都不符合這些很基本的政治倫理,本來已經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但因為香港特區的政治制度受到來自中央不受制約的絕對權力嚴重扭曲,識時務的商界及部份專業界別長期把持住功能界別這個不公平的制度傾斜進駐立法會,也一向本着「富不與官爭」的態度來遷就權力機關的需要。小圈子選舉令他們可以不理會整體社會的看法,但求討好政府,討好北京,保住商機。至於在地區扎根的建制派政黨,就可以得到比其他政黨豐厚多倍的資源來蛇齋餅糭,保住一定比例的地區直選議席。這一套制度安排讓他們那些建制派可以長期成為議會內的多數。因此,那一些早就應該受到譴責的盲目保皇行為大體上都可以蒙混過關,社會各界有時也真的無可奈何。
但這種制度運作長期如此,只會不斷鋤損立法機關的威信,加深市民對制度的不信任和不滿,令政改死結未解而造成的社會矛盾和對立不斷激化。立法會未能扮演好制衡及監察政府的角色,也不見得政府可以得到甚麼好處。監察制衡機制的不健全,可能會令政府的施政取得一時或一事之便,但長遠而言只會令政府的施政受到更大的懷疑。未能在合理監察制度下過關的政策及施政,當然是不會有認受性了。在一個不合理,也不健全的監察制度之下過關推行的政策,就更不能透過民意代表的背書及具公信力的議會程序來確立其認受性了。這就是近年香港政治對立及社會亂局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從制度建設上着眼來解決問題,香港社會絕對不會得到善治。
建制派議員佔盡了制度不公的好處,政府也用盡因此而得到的利便,但一向以來,總還是要在表面上做得好好睇睇,都要承認立法機關就是要監察、制衡政府。從憲政秩序上看,立法會擁有的權力及職能也清楚寫在《基本法》及相關法例之中。任憑國家領導人、中央駐港官員、御用專家學者如何扭曲,也不可能過得了法庭、輿論及公眾的監察目光。

追究周浩鼎 追究梁振英

周浩鼎作為民選立法會議員,竟然私下與理應受到其監察、甚至調查的對象作出有違議員操守的協調,絕對應該受到譴責。建制派的政黨及其他議員,也必須明白周浩鼎這次的作為,嚴重破壞了立法會僅餘的尊嚴,也動搖了立法會作為民意機關的權威。因此,單憑周議員自行退出調查委員會絕對不足夠,立法會其他議員都有責任研究對周浩鼎作出與其行為相對應的處分及制裁,整個立法會也應該向公眾有一個清楚的交代和道歉。委員會的調查範圍,也應該重新獲得審視,不可以任由已經發生了的干預影響調查的方向和方法。惟有這樣,才能重建法會的獨立調查權力。
至於特首梁振英,先不討論他在UGL事件中是否真的有問題,但這一次不避嫌疑,不理身份,企圖干預立法會獨立的調查工作,已經是一件十分嚴重濫權事件。政府有關的監察及制衡機構不能坐視不理。已經有議員聲稱會向廉政公署投訴,這也不失是一個現時制度下寥寥可數也是較為合理的處理方法。根據《基本法》,香港特首的權力確實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經過這一次事件,立法會也應該考慮如何加強對特首作更有力的制衡。這一次是非黑白實在太清楚了,如果那些建制派政黨議員還繼續甘心自斷雙臂自廢武功的話,最終一定會受到選民的懲罰。

鍾劍華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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