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屢傳財困的新昌集團(404),昨日公佈無法償還債息。新昌稱,尚未支付原本於5月18日到期之3億美元優先票據的半年利息,涉及金額為1,312.5萬美元(約1.02億港元)。根據相關優先票據的契約,倘有關利息拖欠期限持續連續30日,則可能構成違約。
上述無法支付利息、票面息率為8.75厘的2018年到期優先票據,近日債價大跌,連續兩日分別跌5%及8%,已至「破產價」水平,現報45美仙。而新昌股份則自4月3日起停牌,以待刊發進一步通知。新昌稱,現時繼續於限期內採取措施集資,包括但不限於取得股東融資,以償還利息。
事實上,市場早前曾傳出新昌陷財困,甚至面臨清盤,惟公司當時鄭重否認,直斥「有關傳聞毫無事實根據」,所謂清盤危機「不存在」。不過,新昌今年3月公佈去年業績,全年勁蝕逾27億元,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更罕有地指因多項不明朗因素,對公司業績「無法表示意見及調查」。沽空機構匿名分析去年9月曾發表報告狙擊新昌,質疑該公司透過關連交易,高價向大股東接收大批價值低殘的內地物業項目,很多都找不到買家和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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