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妄想症! - 陳也

被告的妄想症! - 陳也

狼英時日無多,登上國家領導層,憧憬伴住習帝左右的好景,是絕對不能「一帶一罪」北上,讓習帝有一身蟻的壞印象。奸到最盡的狼胎招數急急施展,直接改寫控方文本,吩咐對方一字不漏「呈堂」。但沒想到,頂佢個鼎,個死蠢白癡,竟然少條筋真係將整個檔案原汁原味交出去,秘書處無走漏眼,即場驗明正身,文本檔案的原件供應者,就是被告!被告接觸控方,向對方教路指指點點,主控官聽聽話話照單全收,這種失格,港英時代,聞所未聞。回歸二十周年,四個字形容:禮崩樂壞……至此七一大慶倒數日子,更是無禮可言!上樑不正,幾百磅招牌瞬間墮落,立法會議員首當其衝,死鼎,又點頂得住哩。狼英犧牲了一隻棋,將隻跛鼎丟埋一邊,再向調查委員狂吼:「既然無得鼎,以同一把尺,你無得揀,你都要滾!」嘩,狼這樣吐槽:「你又係報案人、主控官兼陪審員」。咦,咁邊個係被告呢?被告有什麼資格兇控方呢?蒐證和檢控的程序做妥,被告只得埋位自辯一途。
立法會被狼吞、被虎嚥,被告妄想症發作,幻想食埋立法會隻車,將軍在望。被告狂摷fb作最後一擊,動議立會搬往迪士尼,門常開原址起一帶一路博覽館,佢做名譽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