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間香港估值師的生意好到做唔切。以往估值師大多只評估物業和有形資產,但隨着香港和國際會計概念改變(市場公平值入賬)及眾多新準則出台,以及上市公司的收購合併活動頻繁,估值師的工作已經變得很闊。範圍更包括無形資產、商譽、合併公允價值及金融工具等等。
最近,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進行交易時估值惹關注,擔心不合理過高或太低估值買賣資產損害股東權益,並在5月15日發出一份《有關董事在企業交易估值方面的責任指引》。
監管機構對估值合理與否作出適當的注視和監控是恰當,但小弟覺得監管手法和方向出了點問題。第一,上述指引非常簡單和籠統,只有六大頁紙,對於這麼闊大而複雜的評估市場,要求上市公司董事做些決定,根本說不上是甚麼指引。
第二,指引內容十分矛盾,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應適宜取得估值並考慮委聘專業估值師,但另一方面又要證明「依賴必須是合理的」。現今巿場交易上,需要評估項目五花八門,不論是董事、財務顧問或核數師,根本沒有可能擁有充分經驗和知識去作專業估值。他們謹慎地委聘具資格和經驗的估值師去作專業評估,已是妥善履行其職務。
但證監行政總裁的一句「不能利用估值師作為擋箭牌」令大家摸不着頭腦。小弟作為核數師,差不多在審核每項重大或敏感交易都聘請專業估值師為專家,協助評核會計中的公允值問題。某程度上依賴是必須的,專家都唔可以依靠仲有邊個可以?
第三,現有法律和監管制度下,估值師不直接受證監會監管(證監管上市公司和財務顧問,財匯局和公會管核數師)。所有估值上的問題或出錯,都由以上專業人士承擔,極不公平,出份指引希望曲線地「管上管」未免太天真。
估值中採用不同的方程式和假設,對得出的價值可能會有很多或很大分別,例如評估認股權證,估值可用期權定價(Black Scholes),二項樹模型或蒙地卡羅模擬去評估,沒有對與錯。要公平和認真地監管估值師,折衷方案是必須直接成立類似會計師公會的法定監管機構,定下估值準則,縮窄不同評估模式和假設分歧,直接監管估值師,以避免其他專業人士「背黑鍋」。
鄭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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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主權移交至今,香港前進還是倒退?「蘋果」與你細數廿載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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