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常穿戴名牌手袋衣飾,自誇擁有多項物業,假充闊太的婦人,向3名男女「麻雀腳」及視她為閨蜜的離婚婦人,訛稱可代買股票作高回報投資及合資買樓等,於7年間先後騙取4人合共逾850萬元,但投資回報遲遲未兌現,被騙近700萬元的閨蜜決定報警。婦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等24罪,押後下月9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案發於2004年至2011年,首名事主李麗琼(46歲)2002年於she.com認識被告,兩人經常相約見面,翌年李離婚獨居,被告常相陪扶持,二人成閨蜜,無所不談,被告更稱希望李能有足夠金錢過活。
2004年3月,被告向李訛稱家翁從商,且於南華證券有投資戶口,多次游說李參與多項投資,稱回報可觀。之後被告一時說替李購置火炭御龍山物業,後來又說與發展商有糾紛,要李付律師費,一時又稱要辦理家翁的遺產而向李借錢。但實情是家翁仍在生,與被告夫婦均無物業,亦無南華證券戶口。
李於2011年3月開始追問物業糾紛之事,但被告諸多推搪,甚至拿出虛假和解協議和500萬元支票來拖延,結果支票未能兌現,李報警,她共被騙去近700萬元。
另騙麻雀腳150萬
另3名事主全為被告的麻雀腳,其中兩名男事主均有大學程度,同為人力資源顧問,餘下的女事主則有中五程度,他們在事件中分別損失7.2萬至81萬元不等,共約150萬。被告曾稱丈夫是老闆。
辯方求情時稱,41歲被告周淑嫻已婚,中五程度,無業,丈夫則為科技公司經理。被告是獨女,要照顧年邁父母,2004年為替患上肝癌的父親籌措醫藥費而首次犯案,騙得40萬元後愚蠢地以為到澳門賭錢可贏得醫藥費兼還錢,惟事與願違,「越輸得多,越呃得多」。
大狀指被告已感後悔,愧對朋友,2011年患有精神問題,失眠和抑鬱並曾自殺不遂,同年被法庭頒令破產。辯方又謂被告被捕後與警方充份合作,要求輕判,但法官質疑她未向警方坦白,令調查搜證花耗長時間,惟同意先索閱心理醫生報告,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1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