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5名男子涉手持玻璃或掟磚被控暴動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反對控方呈上第五被告連潤發的警誡供詞,指連被捕後遭多名警員圍毆2至3分鐘,在警署時,當他或其他被捕人士偷睡或偷哭,就會被拍醒和責罵。連在飢寒交迫下感到絕望,故在警員游說承認掟磚便可保釋離開時便在供詞上簽名。
記者:黃幗慧
代表連潤發的大律師郭憬憲昨陳詞解釋反對將警誡供詞呈堂的理由,指連被捕後被按在地上,多名記者拍照。及後連被帶到另一處,遭多名警員拳打腳踢2至3分鐘,才被押上警車。
「認就好快走得」
當時第四被告孫君和也在警車上,孫向警員表明有權找律師,語畢便遭警員打面,連隨即遭警員質問「關唔關你事呀」,要連低下頭,不讓他直望孫被打過程。
連之後與其他被捕人士被帶到秀茂坪警署,有警員「套」連說話,又游說連指他犯的罪行不重,案發時人多,「快手認掟磚就好快保釋走得」。由早上被捕至同日黃昏,手續仍未辦妥,連與其他人士坐在警署大廳,警方禁止他們睡覺,當連想睡時便遭拍醒,其他人偷偷睡覺或哭泣會被罵。
大律師指連當日獲分配很少食物,加上冷氣溫度低,連在疲倦及飢寒交迫下手腳抖震,感到絕望,眼見其他人完成口供後離開,他也希望盡快走,故按警方要求在兩份警誡供詞上簽署。郭指連是在被游說及壓迫下才簽名,要求法庭拒絕接納供詞內容。
至於有份拘捕連的高級督察李嘉暹供稱,當日身穿紅衣的連向他掟磚,故追捕他。辯方昨重播新聞影片,質疑看不到有雜物掟在李面前,李回應:「感覺有啲嘢掟出嚟,聽到聲,但冇見到。」
此外,第四被告孫君和被捕後血流披面,庭上前日播放新聞影片,孫被捕時遭多名警員手持警棍毆打。當時有份拘捕孫的警署警長程英偉昨出庭,遭辯方盤問他是否用警棍重擊孫,程初時反問大狀:「咩係重擊?」大狀解釋即用重力用警棍打孫,程表示不同意。程英偉在佔領運動時有份拘捕曾健超,並曾在七警及曾健超襲警兩案中作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