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匯豐職員 內地漢判囚

賄匯豐職員 內地漢判囚

【本報訊】內地五金商人來港到匯豐銀行為公司開戶口,但因文件未齊被拒。他在申請表夾附一張「金牛」及向助理經理稱「請你喝茶」,職員拒收報警。商人否認行賄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柙,昨被判囚10星期。辯方透露商人在內地兼任縣級人大代表。

自稱人大代表

辯方昨補充,51歲的男被告茹開順(圖)在內地無刑事紀錄,他必須無案底才可成為人大代表。裁判官指,被告捐款幫學生、老人及宗親會等,雖在內地作貢獻而非香港,但接納其品格良好,酌情減刑兩周。
被告是鳳發五金製品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在去年11月3日在旺角匯豐中小企中心犯案。辯方日前求情時,將被告犯案歸因於中港文化差異,指本港不時有針對內地文化的警告標誌,例如限奶令,惟銀行沒張貼相關警告提示,否則可減誤會。
案件編號:WKCC174/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