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腦外科醫生聲稱自小被母親操控,將九成收入交給她,母親又不滿過往每一名與他交往的女友,更反對他與現任護士女友交往,他決心維持與護士的情侶關係,但夾在兩個女人之間,飽受壓力致患上重度抑鬱症。他產生怪異想法以為自己被除牌便能令問題一掃而空,遂在屯門醫院實習時偷拍兩名護士裙底。裁判官批評他能醫不自醫,昨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判160小時反映嚴重性
29歲被告黃智聰早前承認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指他於前年6月7日及12日犯案。辯方昨求情指黃犯案不僅聲譽受損,經濟方面亦蒙受損失,他原在屯門醫院任職,月入6萬元,事後辭職,轉至慈善團體的診所工作,近日亦請辭。他寫信向兩名事主致歉,已面對沉重教訓,亦願承擔法律後果。他與母親的關係已好轉,母親了解需要負上一定責任。
暫委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時指黃的報告正面,感化主任建議判黃81至160小時服務令。黃犯案與其坎坷經歷有關,黃是家中幼子,胞兄體弱多病,成績平平,黃被寄與厚望,中學成績優異獲「拔尖」入大學念醫科,再到公立醫院實習,卻能醫不自醫,不能解決自己的精神問題。
彭官續稱,黃母因精神及情緒問題而不自覺地操控黃的一切,黃飽受壓力致患上重度抑鬱症及強迫症。彭官強調偷拍裙底是侵犯及踐踏女性尊嚴,案情嚴重,理應判監,但黃屬初犯,背景良好,犯案令他由人生高處跌落谷底,他事後向精神醫生及心理專家求助,重犯機會低,且很大可能被除牌,須面對醫委會紀律聆訊。彭官又指事件糾纏兩年,對被告造成困擾,服務令有更生功效,須判高時數服務令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辯方早前稱黃來自單親家庭,護士女友一度墮胎,他與護士於事發後結婚,但沒告知母親他結婚一事。
案件編號:TMCC3217/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