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涉掟磚或持玻璃樽的5名男子昨續審。負責拘 捕首、次被告的兩警供稱,因見2人路經警方防線時表情慌張,認為有可疑,加上查看他們的手機後,發現有騷亂的照片或短片,故將2人拘捕。兩被告被捕後辯稱吃完東西後正前往搭車,或只是「睇人掟石同放火」。
警不肯定相片來源
高級警員李耀雄昨在區域法院作供稱,當日他負責設置封鎖線,由於其他同事已將人群驅趕至花園街,故封鎖線於早上約8時由彌敦道移到豉油街及通菜街附近。李稱見到首被告楊子軒與同行人士共5人行近封鎖線,認為對方涉及當日的非法集結,故上前截查,他在楊的手機發現一至兩張非法集結及燒雜物的相,便隨即將楊拘捕。
作供時先後以滋事分子及暴徒形容示威者的李接受盤問時承認,不能判斷楊手機內的相是用該手機拍攝或是從群組接收,他指楊被捕後解釋當時用膳後正前往搭車。
另一警員戚健輝則指,當時見到該一行5人繞路而行,故截停調查,其中次被告羅浩彥稱與楊及另3人「睇人掟石同放火」,加上羅的手機收藏了有人損毀的士及路牌的短片,故相信羅與非法集結有關而拘捕他。戚接受盤問時解釋,因5人當中有人表情慌張,戚相信有可疑,故上前了解。
至於負責拘捕第三被告陳紹鈞的警長趙卓威則稱目擊陳掟磚,雖他沒撿取磚頭做證物,而陳事後逃跑到另一條街,但他一直盯着陳,故確認陳掟磚。
此外,案發時負責用擴音器警告示威者的督察王霖稱,他是透過新聞才知有交通警開槍,但他不知有警員向示威者掟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