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櫃壞製冰 延保無得賠

雪櫃壞製冰 延保無得賠

【本報訊】部份連鎖家電零售商向顧客提供延長保用計劃,當電器及電子產品原廠保用期過後,就算發生故障需要維修,都可獲得維修費賠償。但消委會調查發現,大部份零售商的延長保用計劃限制條款極多,不受保項目多達30種,例如雪櫃(圖)製冰功能故障及電話手寫筆不能使用都可能不受保。

指非雪櫃基本功能

消委會調查顯示,蘇寧、中原、豐澤及張毛記等4間家電零售商有提供延長保用計劃,方式是顧客自行找代理商維修,之後可憑維修單據獲得賠償。但計劃均設有維修費賠償總額上限,其中豐澤最高,為電器售價的125%,其他三間上限為100%,若維修費高昂或需多次維修,顧客可能得不到十足賠償。
調查顯示,蘇寧的計劃不受保條款限制最多,達32項。中原及豐澤亦有28項。張毛記只有12項,而部份條款準則空泛,使消費者在索償時處於不利位置。蘇寧、中原、豐澤計劃均註明,如故障「不影響貨品基本功能」便不獲賠償。例如不少新款雪櫃附有製冰功能,一旦該功能出現問題,便可能會被界定為非雪櫃基本功能而不獲賠償,更有消費者投訴,有零售商判定手機的手寫筆失靈並不影響手機正常操作,故不賠償。
調查亦指出,洗衣機等大型家庭電器須拆卸運回維修中心處理,待修理完畢再送回顧客重新安裝。但中原及豐澤的計劃並不涵蓋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須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部份事項更屬4個零售商都不受保,包括動物或昆蟲、真菌、天然侵蝕、潮濕或氧化作用所導致的損壞、消耗性項目、需要定期更換的零件或輔件等。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