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在跟蹤兩單調查個案,美亞控股(1116)和山水水泥(691),兩隻股份均是因為股權糾紛而長期停牌。該兩家上市公司都承認,已失去對內地業務的控制權。雖然香港控股公司都已罷免內地管理層,香港法院亦已作出判決,但內地附屬公司都置之不理,照樣做生意、簽合同。內地人治大於法治,整個上市架構如同虛設,在這兩宗個案展現無疑。
在2014年,香港拒絕阿里巴巴來港上市,理由是馬雲提出「AB股方案」,意圖以少數股份控制公司,對其他股東不公平,如今看來更似是一宗冤案。
如果阿里在香港上市,至少能養活不少財演和金融界人士。香港奉行「同股同權」原則,以內地實際情況,根本是個笑話。以阿里巴巴管理層的強勢,有無「AB股方案」毫無分別。當年馬雲肯擺明車馬,承認要剝奪小股東權益,至少算是盜亦有道。
內地民企假數多,對投資者來說已經先天不利。美亞和山水水泥情況顯示,內地企業在香港完成集資後,如果把心一橫,不理香港股東,香港亦完全無符,內地法院和工商局亦當香港監管機構冇到。如果不與內地協商解決這個問題,香港作為內地境外集資中心的地位岌岌可危。
黃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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