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購陷阱五花八門,消費者購物時需謹慎。消委會指,陳小姐透過網站選購兩張面值500元的音樂會門票,惟收到門票時發現面值只是280元,位置與舞台相距甚遠,作投訴後,網站聲稱只是交易平台,不會干涉門票持有者的定價和負責任何相關損失或失誤。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後,才發現網站由在西班牙註冊的公司營運,在本港無辦事處,消委會無法作出調停。
買鞋港幣標價人幣結算
另外,黃先生經網站訂購波鞋,網頁顯示金額為499港元,付款後卻接獲手機短訊通知剛被收取一筆481.34元人民幣交易,折算後款項實為500多港元,黃先生向網站查詢,該網站聲稱出售的貨品會以不同幣值結算,黃極度不滿,打算取消交易,但網站指取消要收8%手續費,向消委會投訴,惟未能聯絡該網站。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圖)指,今年首4個月收到958宗網上購物投訴,較去年同期跌9%。她指,消費者網購前應了解網站背景,並參考其他用家意見,因網站即使提供「香港」的地區選項、或顯示「.hk」字眼,並不代表該網站是由本地公司營運。
消費者應仔細瀏覽網站內容,而以「https」為首的網址屬於較為安全的連結,若然瀏覽器在連結至網頁時彈出警告字句,或網址只是以「http」開首,消費者切勿向該網頁透露私人資料。
■記者廖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