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房屋署對公屋租戶違規改動單位的個案,監管不力、跟進粗疏及執法不嚴。有六成違規個案需時超過半年仍未能完成復修,部份改裝廁所個案更令樓下單位長期受天花板滲水滋擾,最長一宗拖延近3年。公署建議房署加強巡查及懲處違規改裝的租戶。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房屋署雖有指引指示職員如何處理租戶改動固定裝置的事宜,然而該指引不單沒有列明負責職員的職責,也沒有設定監察工作成效的措施,導致違規個案被延誤處理,影響其他租戶。
報告指出,截至2016年6月30日仍待辦的違規改動個案有27宗,當中18宗需時6個月或以上但仍未完成修復工程,其中13宗需時9個月或以上,而最嚴重的一宗個案已跟進接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