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說,不相信同事有「蓄意隱瞞」公眾,承認通報機制有「改善空間」。
所以說「語言偽術」不只限於梁振英,其實每一個高層做老細的人,都懂這門技巧。
蓄意,即是故意,是明知而犯的。
隱瞞,即把真相隱藏、遮瞞。這些都一定是有意為之的行為,不可能是無意識無端端的發生。
即是說,凡「隱瞞」都只能只是人為的是蓄意的,所以「蓄意隱瞞」即是說,「故意的故意」,是一句廢話。
醫管局是4月6日檢視鄧桂思個案時已經發現有問題,但一直沒有對外公布,4月19日在接受查詢時再表示已經進行調查。這中間足足13日的時差,算不算隱瞞?算不算蓄意?還是原來他們忘記了要通知家屬?
即使在19日已經進行調查,但要到5月才能公布結果,原因是其中一名涉案醫生外遊放假,要等他回來才可調查。醫院真的是好僱主,重視員工的休假時間比起病人的醫療事故更甚。
更多的廢話陸續有來,為了怕打擾鄧桂思女兒的考試時間,所以才押後通知。
如果你們真有這種體諒病人家屬情緒的心思,為何不把這份謹慎用在醫療上,如果兩個醫生可以發現鄧桂思是乙肝病者,給予肝炎藥醫治,便不會危害如此一條大好生命。
很多人事後都說,公立醫院人手比例嚴重不足,所以才會出現錯漏。這個邏輯難道說,市民入公立醫院便預了要接受醫療事故嗎?於是公立醫院如果發生醫療事故,便是情有可原?如果一間餐廳因為人手不足,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是否也能網開一面?
站在病人的角度,你想想Michelle的心情會如何?盡心盡力替母親救命的,是公立醫院,但危及母親性命的元凶,也可能是公立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