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洗受害人身體難毀罪證

沖洗受害人身體難毀罪證

【本報訊】這宗駭人聽聞的強姦案,色魔不但禁錮22歲少女逾4小時,更在逃走前以蒸餾水清洗受害少女的下體企圖洗走精液等證據,警方在案發後將事主送往法醫鑑證科交由法醫檢驗。有法醫專家及犯罪學家都指天網恢恢,罪犯難以全面銷毀罪證。因為除了受害人陰道深處或仍有殘餘精液,在受害人身上、衣物及犯案現場都可能遺下的犯人唾液、毛髮及皮屑等,經過科學鑑證後都有可能成為頂證罪犯的證據。

現場或遺唾液毛髮

港大病理學系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稱,現代科學鑑證技術先進,在強姦案中除了在受害人體內或現場可能遺下精液成為罪證外,疑犯難免會遺下唾液、皮屑、毛髮等可供鑑證犯人DNA的證據,舉例說女事主糾纏期間,其指甲可能曾因抓傷犯人致積存了性罪犯的血液或皮屑。
另外,警方今次破案後撿走疑犯曾穿着的衣物,馬宣立指即使衣物上找不到精液,亦有可能找到沾有犯案現場的泥土或花粉,可成為環境證供證明疑犯曾在犯案現場。
犯罪學家黎定基亦指出,即使色魔曾以水清洗女受害人下體,圖清除犯案證據,但在陰道深處、或是犯案現場的泥土及樹葉,仍有可能殘留足夠作科學鑑證的殘餘精液,化驗師及鑑證人員越早取證,成功取得有效樣本的機會便越大。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