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單奪學校工程 兩男判社服

假單奪學校工程 兩男判社服

【本報訊】上環新會商會學校一名前電腦技術員,串謀經營工程公司的小學同學偽造工程報價單,讓小學同學取得校方10項工程,涉款48萬元。二人早前分別認罪及經審訊後定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及200小時。
兩被告是林嘉俊(35歲)及鍾建邦(32歲),二人被控於2013至2014年間犯案。林承認兩項偽造文書罪,獲校董寫信求情,指7年前學校面臨殺校,林與校共度時艱,8年只加薪一次,其付出不成正比,故對他心存謝意。鍾在審訊後被裁定10項使用偽造文書罪成立,感化官指他定罪後聲淚俱下認錯,裁判官接納他真誠悔改,決定給予機會。
案件編號:ESCC2655/16
■記者蔡少玲